1、药学基础综合考试范围:有机化学(50%)、分析化学(50%)、生理学(50%)、生物化学(50%)
五、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在规定日期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五、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在规定日期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形式为笔试。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药学基础综合(二)复试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考生复试期间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药理学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1、考试范围药物化学(20%)、药剂学(30%)、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30%)
一、招生人数拟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五、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在规定日期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药学基础综合。(二)复试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考生复试期间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药理学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
一律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情况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药学基础综合考试范围:有机化学(50%)、分析化学(50%)、生理学(50%)、生物化学(50%)
五、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在规定日期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形式为笔试。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药学基础综合(二)复试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考生复试期间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药理学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