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奖助学金我校录取的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执行。港澳台学生还享有国家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云南师范大学港澳台侨奖学金评选权利,奖学金从800-5000人民币金额不等。
一、考生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香港或澳门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九、奖助学金我校录取的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执行。港澳台学生还享有国家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云南师范大学港澳台侨奖学金评选权利,奖学金从800-5000人民币金额不等。
十一、学校资讯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招生处)张老师王老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编:650500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65516027网址:http://zsb..cn邮箱:ynnuyzk@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2.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3.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4.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三)初试科目硕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业务课;博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详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考试范围详见附件3、附件4。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八、学费标准根据教育部“教财〔2005〕22号”档精神,执行与我校面向大陆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相同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从7000元至12000元不等,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大陆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港澳台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详见附件5。
二、招生专业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博士招收专业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硕士招生专业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招生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