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绩复核方法(一)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6日至2月27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向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二)成绩复核须提供以下材料:1.《云南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1式2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3.准考证复印件1份。如委托他人复核,请出具书面委托书一份。(三)学校于3月4日前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四)材料提交时间:2月26日,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材料提交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行政楼219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研招科联系电话:0871-65910081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
1.《云南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1式2份)。
(一)招生计划201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学校结合各专业发展需要、初试人数及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作动态调整,原则上2015年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数不低于2014年的计划数。温馨提示:根据我校2014年招生情况,除少数专业提高分数线外,其余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国家二区分数线)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招生领域我校2015年在14个学院18个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详见下表:序号招生学院招生领域1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2信息学院现代教育技术3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小学教育4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5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英语)6历史与行政学院学科教学(历史)7数学学院学科教学(数学)8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科教学(物理)9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学科教学(地理)10生命科学学院学科教学(生物)11体育学院学科教学(体育)12化学化工学院学科教学(化学)13哲学与政法学院学科教学(思政)14艺术学院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
三、招生计划数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人。具体招生领域的招生限额,待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确定。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一、招生专业《云南师范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接收人数进行调整。
(二)招生专业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159个,研究方向436个。学术型招生专业共计119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共计40个。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