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2014]180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http://zsb..cn/articlelist.aspx?id=24)(二)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http://zsb..cn/articlelist.aspx?id=24)
(二)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学院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计划财务处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入学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五、申请助学贷款注意事项(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计划财务处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入学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二)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学院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
2.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有关事宜请在报到后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有关事宜请在报到后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
2.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有关事宜请在报到后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有关事宜请在报到后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
(二)助学贷款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