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程序1.申请人于2017年9月28日起,通过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提出申请;2.学校各院(所)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审核,并对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3.申请人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查阅各院(所)复试安排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4.各院(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院(所)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
三、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以上);4.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5.所申请攻读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原则上相近或相同。
一、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二)推免生终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五)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三、申请与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8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一)考生填报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4学生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5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推荐学院要从严把握学校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
四、申请和接收程序(一)9月25日后,所有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时间研招网http://yz..cn另行公告)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二)“推免服务系统”后,我校各学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和体检。(三)复试主要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以上材料于复试当天提交。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申请和接收程序(一)9月25日后,所有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开通时间研招网http://yz..cn另行公告)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二)“推免服务系统”后,我校各学院(含中心、所、实验室、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和体检。(三)复试主要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三、申请材料(一)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本科三学年成绩单,要求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三)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四)以上材料于复试当天提交。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申请材料(一)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本科三学年成绩单,要求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三)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四)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文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如有)。(五)以上材料于复试当天提交。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