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1.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8:30—下午17:30)2.地点
(二)缴纳方式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费。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费。
六、考试费、复试费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一)收费标准1.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在职教育硕士复试考生须交自命题科目(专业课、政治理论课)两科考试费共计160元;特岗教师在职教育硕士复试考生须交自命题科目(专业课)一科考试费共计80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在职教育硕士复试考生须交自命题科目(专业课、政治理论课)两科考试费共计160元
十、联系方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部门: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研招科邮编:650500电话:0871-65910081(呈贡校区)0871-65516027(一二·一校区)网页:云师大--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zsb..cn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2015年12月30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部门: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研招科邮编:650500电话:0871-65910081(呈贡校区)0871-65516027(一二·一校区)网页:云师大--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
(三)考试费、复试费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1.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我校教育硕士的报名考试费为320元(共4科)。复试费收费标准另行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我校教育硕士的报名考试费为320元(共4科)。复试费收费标准另行通知。2.缴纳方式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两科考试费共计16
(二)复试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联考)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专业基础课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复试一般安排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进行,具体复试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联考)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专业基础课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复试一般安排在2014年底
(一)在职教育硕士2015年我校在职教育硕士复试划线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开展,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要求,参照2015年教育硕士总成绩平均分(133.95分),结合我校招生计划数增加的实际,2015年我校在职教育硕士复试总分低控制线(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科目、英语科目2科总分)定为130分,单科成绩≥25分。依据各学科专业上线考生数,按差额确定复试比例。具体名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教育硕士复试名单》(附件1)。
(二)复试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联考)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专业基础课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复试一般安排在2015年底或2016年初进行,具体复试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联考)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专业基础课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复试一般安排在2015年底
(三)考试费、复试费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1.收费标准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15年专业学位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②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费按100元的标准收取。2.缴纳方式①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两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60元实行网上缴纳的方式,具体操作按“信息平台”公告要求缴费。②自命题科目(政治理论笔试、专业基础课笔试)两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60元,复试时以现金
(二)特岗在职教育硕士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25分者不予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25分者不予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