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成绩及顺序录取。单科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解剖学(生物)。
2.计分办法:
(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综合分为六门文化课成绩总和。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国画、油画)专业、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
(3)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1.2。
3.对报考艺术类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第一名的考生,文化课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文化课加5分。
录取成绩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下载报到确认单,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办。
1.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学校对考生先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残障类型、专业报考限制等依据,以完生计划为基准划定学校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学校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高于学校划定的低录取分数线,但所填报专业志愿都不能被录取,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划定在学校低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检索录取完所有进线考生后,对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残障类型、报考专业限制等为依据,将其随机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我校规定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规定科目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解剖学(生物)、听写、朗读。
2.计分办法
(1)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特殊教育专业的综合分为六门文化课成绩总和。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
(3)工商管理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能力测试总分/2。
(4)音乐表演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1.2。
(5)舞蹈表演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
3.考生入学后,绘画专业的考生在入学后根据考生意愿及入学后测试成绩分方向培养。
4.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送报到确认单至我校,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录取资格。
(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综合分为六门文化课成绩总和。
3.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10日。考生可来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局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不收报名费)。
4.报名要求的材料:(1)考生在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右侧“相关文件下载”里下载并打印“2015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考试报名表”(表表表表四),并准确填写。报考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我校采用盲文(老盲文)或汉文两种方式答卷,请视障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采用何种方式答卷。(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照片背面必须签名。(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残疾证
2.高考报名:考生必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2015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索取14位高考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国画、油画)专业、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
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cn
考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及考试时间待定,考试地点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1.2。
长春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招生办(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收件人:曹殿辉邮编:130022电话:0431-传真:0431-网址:http://.cn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4年10月20日
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成绩及顺序录取。单科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解剖学(生物)。2.计分办法:(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综合分为六门文化课成绩总和。(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国画、油画)专业、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3)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