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运动队组队需要和考生水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一)经过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
(二)参加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合格、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组队需要,向所在省招生部门提出拟录取申请,在通过省级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参加我校专项测试并达到规定的录取标准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25日前通过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的“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
招生计划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根据运动队实际组队需要和考生水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游泳、网球、定向越野五个项目。
1、对我校自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的运动员,我校将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我校自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人数不超过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录取规定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志愿报考我校,我校按照公示的文化成绩标准开展录取工作。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录取规定1.经过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标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2.参加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以上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2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3.经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普通本科
录取规定我校根据运动队组队需要和考生水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1.经过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2.参加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合格、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4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3.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
录取规定我校根据运动队组队需要和考生水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1.经过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2.参加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合格、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3.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录取规定我校根据运动队组队需要和考生水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一)经过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二)参加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合格、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三)体育专项测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