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5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5年9月1日);同等学力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5年6月中下旬。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19年9月1日取得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9年9月1日)的;或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9年9月1日)的;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原则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