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2015年7月12日—15日,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
八、录取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一)资格自审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
二、招生信息发布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cn,法学院网站http://..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10-82509227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5年6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rucyzb关注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三、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三、报考条件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