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格审查表、复试录取工作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http://www./zzlk)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核准信息后本人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在规定复试时间将《资格审查表》、《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
2)《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2号楼,250房间)。资格审查时间:成绩公布之后,具体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招网上有关通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我校MBA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注重考生的笔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工作经验、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质,同时重视考生的个人品质和志向抱负,综合考虑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5.资格审查表(样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与学位部2015年6月12日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一)复试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月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邮编:100872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506A邮编:100872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复试报到当天交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邮编: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