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习方式及年限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2.学习年限:2-4学年3.教学地点:中国人民大学4.在校学习时间:500学时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至3年。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1、初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2、初试科目: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一)资格自审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10-82509227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5年6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rucyzb关注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培养方式:按照在职攻读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培养方案执行。总培养费用:4万元。分三年缴纳,第一年1.5万元,第二年1.5万元,第三年1万元。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较宽口径培养培养费用:3.9万(分2学年缴纳)(学费暂定,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培养方式:参照2014级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培养费用:42000元。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2、学习年限:学制3年3、教学地点:中国人民大学4、在校学习时间:800学时(要求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培养方式:按照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利用周六日授课。培养费用:60000元,考生须按照协议书的相关规定交纳培养费。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