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信息发布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cn,法学院网站http://..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10-82509227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5年6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rucyzb关注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办理现场(具体地点待考生网上报名后,网上查询),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2015年7月12日—15日,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办理现场(具体地点待考生网上报名后,网上查询),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2015年7月12日—15日,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2015年7月12日—15日,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