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我国早用信息来命名学科的经济信息管理系,现下设计算机系、经济信息管理系和数学系。三十多年来,信息学院始终立足学科前沿,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是国内早开展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研究的团队之一,在关系型数据库技术、面向对象的数据库技术、并行数据库技术、数据仓库与商务智能技术、XML数据库,信息安全以及信息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承担了许多国家攻关项目、863高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学院教授先后荣获原电子部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一
八、录取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考条件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招生信息发布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cn,信息学院网站http://info..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62511256louhl@.cn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工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2015年6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rucyzb关注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七﹑培养和学位授予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可、半、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2、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含课程学习和论文时间),且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一、学位授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学位授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学位授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学位授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