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2015年7月12日—15日,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一、专业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拥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之一,是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2006年以所有评估指标全优的佳绩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2010年成为教育部确定的七家MPA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并于2013年顺利通过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指委专家组综合改革试点验收。为了更好地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包括医疗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等)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专业人才,中国人民大学自2001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自200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人
(四)准考证发放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5日-10月24日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期内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公共管理学院网址:http://spap..cn/公共管理学院电子邮箱(E-mail):mparuc2015@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中国人民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复试报到当天交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一)资格自审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
(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公共管理学院网址:http://spap..cn/公共管理学院电子邮箱(E-mail):mparuc2015@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5年6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rucyzb关注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二、招生信息发布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cn,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院网站http://spap..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