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方式
兼读生应以累计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到我校进行学习与研究,接受面授、答疑、考试、答辩等方式的培养;其它时间的学习,由兼读生本人在港澳台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自行安排,并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进展情况,提交自学成果,确保培养计划按期完成,达到规定的培养目标。
兼读生来校实行登记制度,来校、离校时必须到所在院系办公室登记。兼读生每次来校期间的学习和研究情况应有详细的记录,并由导师和教务秘书审查签名,与本人培养计划及执行情况表一起存入档案。
2.课程安排
各有关培养单位对兼读生来校期间所修课程要组织专人集中面授,每门课程面授时数不得少于全日制在校生授课时数的1/3。
3.学年论文、社会调查(业务实习)、教学实习和科学研究工作
兼读生在学期间应结合课程学习或实际问题,在与导师协商的基础上完成若干篇课程论文和1至2篇学年论文。兼读生可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自行开展必要的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并写出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社会调查(业务实习)报告。兼读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到内地搞协作项目研究或参加有关研讨会,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考核方式
兼读生所学的专业课程必须全部进行考试。对有题库的课程,采取题库抽题考试方式。对没有题库的专业课程,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课程论文应在课程修完后的本学期内写出,由三人以上的导师指导小组评定成绩。
兼读生外国语课程考试方式应与在校生相同。
兼读博士研究生在作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之前,须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兼读生的各项考试时间应按教学计划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另外安排考试时间的,必须经过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办公室批准。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1、初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2、初试科目: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1.初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2.初试科目: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1.初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2.初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办理现场(具体地点待考生网上报名后,网上查询),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一)资格自审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1.初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2.初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一)资格自审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一)资格自审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一)资格自审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二)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