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方式
兼读生应以累计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到我校进行学习与研究,接受面授、答疑、考试、答辩等方式的培养;其它时间的学习,由兼读生本人在港澳台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自行安排,并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进展情况,提交自学成果,确保培养计划按期完成,达到规定的培养目标。
兼读生来校实行登记制度,来校、离校时必须到所在院系办公室登记。兼读生每次来校期间的学习和研究情况应有详细的记录,并由导师和教务秘书审查签名,与本人培养计划及执行情况表一起存入档案。
2.课程安排
各有关培养单位对兼读生来校期间所修课程要组织专人集中面授,每门课程面授时数不得少于全日制在校生授课时数的1/3。
3.学年论文、社会调查(业务实习)、教学实习和科学研究工作
兼读生在学期间应结合课程学习或实际问题,在与导师协商的基础上完成若干篇课程论文和1至2篇学年论文。兼读生可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自行开展必要的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并写出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社会调查(业务实习)报告。兼读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到内地搞协作项目研究或参加有关研讨会,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考核方式
兼读生所学的专业课程必须全部进行考试。对有题库的课程,采取题库抽题考试方式。对没有题库的专业课程,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课程论文应在课程修完后的本学期内写出,由三人以上的导师指导小组评定成绩。
兼读生外国语课程考试方式应与在校生相同。
兼读博士研究生在作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之前,须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兼读生的各项考试时间应按教学计划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另外安排考试时间的,必须经过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办公室批准。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
八、资格审查表、复试录取工作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http://www./zzlk)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核准信息后本人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在规定复试时间将《资格审查表》、《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
2)《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2号楼,250房间)。资格审查时间:成绩公布之后,具体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招网上有关通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一)复试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我校MBA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注重考生的笔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工作经验、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质,同时重视考生的个人品质和志向抱负,综合考虑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5.资格审查表(样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与学位部2015年6月12日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月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邮编:100872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邮编:100872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复试报到当天交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六、交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506A邮编: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