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要求各学院(研究机构)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月27-28日)前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按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落实,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效。附件内容http://yjsb..cn/upload/2014-12/.doc:1.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2.考场规则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2014年12月
二、教育内容围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的规定,结合近年内发生的高校学生参与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的相关案例。
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学位点及相关情导师风采
三导师简介薛岚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院长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科与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社会学分会委员浙江省体育改革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篮球协会副主席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主席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规划项目等在学术期刊发表权威一级论文20余篇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3篇获浙江省社科联第三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李启迪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体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博士后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等先后兼任中国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资格审核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资格审核及材料上交
7.学院(专业)汇总拟调剂名单应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
四、注意事项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每位导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审核通过的导师方可指导2015级硕士研究生。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http://yjsb..cn/upload/2014-12/.doc2.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质和科研要求http://yjsb..cn/upload/2014-12/.docx3.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http://yjsb..cn/upload/2014-12/.docx4.浙江师
二、审核依据参照《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浙师研字〔2014〕16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中,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还需参照《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质和科研要求》(附件2)的相关规定。
一、审核范围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全体研究生导师(含外聘研究生导师)。其中,2015年新增列为研究生导师者视为通过当年的招生资格审核,无需再申请2015年度的招生资格。2010-2013年考核不合格暂停招生的研究生导师也可申请2015年度的招生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