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cn)相关栏目查询。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与审计部联系人:陈运飘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chenyp@mai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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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大学本科招生指南绿色通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为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就业竞争力,学院鼓励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和双专业。第十二条学院按学科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第十三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的毕业
第三十二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9500元-200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住宿费标准:无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500元,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700元。
第三十四条国家奖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与审计部联系人:陈运飘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chenyp@mail..cn
第三十三条绿色通道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cn)相关栏目查询。
第三十三条绿色通道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cn)相关栏目查询。
第三十三条绿色通道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cn)相关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