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2、获得毕业学校推免资格的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专业:主要接收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教育学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接收其它专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个别非常优秀者除外。

二、普通招考(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

三、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中教学实习1年,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撰写2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七、转档和就业派遣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医疗自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九、联系方式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10-62753291电子邮件:jiaoxue@.cn地址: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2室邮编:100871网址:http://hanyu..cn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354监督电话:010-62756913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编:100871网址:http://grs..cn/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5年9月

六、学费学费总额为6.6万元人民币,每年学费为2.2万元人民币,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

四、培养计划、课程设置及教学实习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将在教育部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指导下,结合北京大学的学科优势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在读期间将开设“汉语第二语言教学”、“汉语言要素教学”、“第二语言习得导论”、“文化与跨文化交际”等专业必修课程,同时开设教材编写、课堂教学、教师发展、语言测试等方面的选修课程。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一定学时量的汉语教学实习,学生入学时要对自己的未来教学实习有恰当的规划并提前做出安排。教学实习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志愿者身份赴海外顶岗实习,在

(二)报名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一、推荐免试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推荐免试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