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者于2016年1月8日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材料:(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的证明信);如果是在国外获得学位,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模板请在http://grs..cn/zsxx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机制心理学系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考核标准。心理学系成立由教学主任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心理学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专家考核小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经由系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初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并接受学校博士生考试监督组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监督与公开机制 1、北京大学“数学英才班”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北京大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2023年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和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监督机制
六、监督机制1、全部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2、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3、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疑义可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电话:62751730。
五、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应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博士招生工作,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委员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应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博士招生工作,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委员组成的巡视组,
四、监督机制我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主席,院长、本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为成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包括:制定“申请-考核制”的实施办法、确定招生名额使用方法、公布院系招生说明、确定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确认复试名单、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以及监督检查本院系的博士生招生情况等。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我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主席,院长、本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为成员。博士研究
四、监督机制学院和中心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和招生专业负责人为主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各专业相关老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三级审核制度。为确保整个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进行,学院和中心成立了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事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学位分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和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院和中心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和招生专业负责人为主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各专业相关老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三级
四、监督机制学院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和招生专业负责人为主组成的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各专业相关老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三级审核制度。为确保整个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进行,学院还成立了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事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学位分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和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院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和招生专业负责人为主组成的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各专业相关老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三级审核制度。为确保整个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