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录取1.笔试、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2.各二级学科导师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学科和导师的计划招生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3.如果某位导师没有录取任何考生、或者其录取的人数低于计划招生人数,该导师的招生名额可以转给本专业其他导师或其他专业。

六、监督机制学院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和学院领导、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主组成的学院招生委员会、专业导师组成的专业审核组二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八、招生咨询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网页:www.sjc..cn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8122。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7月

五、其它事项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等均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3、本说明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负责解释。六、招生咨询院招生信息请查询:艺术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9179我院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0室。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6月20日艺术学院2018年艺术学理论(130100)专业博士招生目录本院系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笔试

五、其它事项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2018年招生指南;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4.本说明由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五、其它事项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的规定执行;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依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5、本说明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七、其它事项(一)学习年限、户档关系、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二)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联系方式: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767180,(010)62767181,(010)62767168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室电子邮件:zhaosheng@ss..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主页地址:www.ss..cn

2023年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其它事项

八其它事项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2022年博导简介3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等要求请及时关注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网上通知不另行通知4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和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5本说明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七、其它事项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2016年博导简介;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等要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5.本说明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