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2.学位授予以上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水平,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校一级学科“设计学”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艺术硕士专业硕士授予权,并且有“室内设计及其理论研究”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可满足优秀本科学生继续深造的需求。
3.环境设计专业:四年制,艺术类,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从事环境规划工程和建筑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及各类民用建筑设施、商业、文化、娱乐建筑的室内外环境艺术和景观设计以及艺术教育、研究、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透视学、素描、色彩、三大构成、人体工程学、装饰材料与施工技术、居住空间设计、工作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景观建
授予学位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授予学位产品设计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产品设计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位授予1、“2+2”模式:学生在本校学习两年后,到国外联合培养大学学习后续两年本科课程,经双方学校各自认定合格者,可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联合培养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2、“3+1+1”模式:学生在本校学习三年后,到国外联合培养大学学习后续一年本科课程,经我校认定合格后,可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学习成绩满足联合培养大学要求者,可以继续在国外学习
授予学位产品设计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授予学位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授予学位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授予学位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授予学位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