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培养方式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三、招考方式1.报名报考考生请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对应学院招生老师的邮箱,邮件名称为“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报名(合作单位名+姓名)”。2.提交材料报考考生须在2016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学楼216室,孙老师(收),100081。(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4.综合考试综合考核于5月7—

二、合作项目及招生计划合作单位学科计划导师项目牵头学院昆明物理研究所080300光学工程3姚立斌等物理学院070205凝聚态物理4赵清等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1仲顺安083500软件工程1丁刚毅120200工商管理1王兆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080100力学1黄风雷物理学院070205凝聚态物理2姚裕贵等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1杨荣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2孙厚军/王学田信息学院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2高飞/王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三研究院070300化学1赵天波宇航学院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唐胜景中国航空研究

2.须提交以下报考材料:(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网报系统下载并使用A4纸打印,不得装订);(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样表在网报系统下载);(3)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办理流程见学位网(网址为http://www..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学

2、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提交材料报考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材料直接交给对应学院的对应老师。(具体见七、联系方式)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2014年5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18年4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对应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以下联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 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2.提交材料报考考生须在2016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学楼216室,孙老师(收),100081。(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