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综合考试综合考核于5月7—8日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听取考生介绍硕士生以来的研究工作等。

六、其它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4.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5.考生提交材料时须交纳报名费200元(待网上报名后网上统一缴费)。

2.提交材料报考考生须在2016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学楼216室,孙老师(收),100081。(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

五、培养方式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三、招考方式1.报名报考考生请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对应学院招生老师的邮箱,邮件名称为“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报名(合作单位名+姓名)”。2.提交材料报考考生须在2016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学楼216室,孙老师(收),100081。(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4.综合考试综合考核于5月7—

二、合作项目及招生计划合作单位学科计划导师项目牵头学院昆明物理研究所080300光学工程3姚立斌等物理学院070205凝聚态物理4赵清等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1仲顺安083500软件工程1丁刚毅120200工商管理1王兆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080100力学1黄风雷物理学院070205凝聚态物理2姚裕贵等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1杨荣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2孙厚军/王学田信息学院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2高飞/王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三研究院070300化学1赵天波宇航学院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唐胜景中国航空研究

2.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18年4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对应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以下联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 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3、资格审查 学校和科研机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

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学院进行,学校和科研机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

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