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培养方式 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以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阶段),长不超过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长不超过6年。

五、培养方式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处(博招)咨询电话:010-68913781,传真:010-68945112 邮箱:yjszb@.cn 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 邮箱工作地点宇航学院赵红68914521zhaohong@.cn宇航大楼531机电学院董倩雅68911968dongqianya@.cn3#256机械与车辆学院武丽艳68912167wuliyan@.cn1#238光电学院高凤新68918440gfx689@.cn信息楼2021信息与电子学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咨询电话:010-68913781传真:010-68945112 电子邮箱: 联系人:孙老师

四、选拔方式及要求 我校博士招生实行“申请审核-考核制”,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生学院组织综合考核,选拔时间为2018年5月5、6日,具体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七、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招生处(博招)咨询电话:010-68913781,传真:010-68945112邮箱:yjszb@.cn各学院咨询电话学院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邮箱工作地点宇航学院赵红68914521zhaohong@.cn3#305光电学院高凤新68918440gfx689@.cn信2021信息与电子学院刘琨68913869kunliu@.cn10#215自动化学院卢亚丽68913758yixue@.cn6#307材料学院凌剑@.cn5#0537化工与环境学院苏子琦68

五、培养方式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三、招考方式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请于2014年5月15日至5月29日,登陆网址进行注册后填写报考信息。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2014年5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 学校和科研机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 4、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5月31日前后进行(以学院通知为准),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

三、招考方式1、报名报考考生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yjszb@.cn,邮件名称为“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报名(合作项目单位名+姓名)”。2、提交材料报考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材料直接交给对应学院的对应老师。(具体见七、联系方式)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学院进行,学校和科研机构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4、综合考试综合考试于4月25—4月28日进行(以学院通知为准),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

三、招考方式1.报名报考考生请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对应学院招生老师的邮箱,邮件名称为“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报名(合作单位名+姓名)”。2.提交材料报考考生须在2016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学楼216室,孙老师(收),100081。(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3.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4.综合考试综合考核于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