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请按我校要求于6月30日前现场提交以下评审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4);
(2)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况表》(加印密封)(附件2);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附件5),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7)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初稿3本。
我校学位与学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进行评价,并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审核(依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评审结果另行通知。备注: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交信息及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实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报到及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申请人于当年9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复审: (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

二、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并已入学报到人员。

2、资格初审及报到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7月10日后)。报到时间(一般在9月中旬)及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实时发布,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2)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

二、考生资格1、考生需是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注册学员,并符合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有关学位规定,经审查被确定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

3、报到及资格复审报到时间(一般在9月中旬)及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实时发布,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复审:(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2)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况表》(加印密封)(

2、资格初审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7月1日后)。

2、资格审核 申请人请按我校要求于6月25日前现场提交以下评审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4); (2)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况表》(

2.资格审核申请人请按我校要求于6月22日前现场提交以下评审材料:(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4);(2)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况表》(加印密封)(附件2);

2、资格审核申请人请按我校要求于6月30日前现场提交以下评审材料:(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4);(2)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况表》(加印密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