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①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②达到录取线但无导师接收者;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

2、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5-50)%+复试成绩×(25-50)%复试成绩所占比例由学科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

一、工作原则1、发挥导师群体学术权力主导原则: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2、科学选拔原则: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3、质量首要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4、三公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评分公正、监督有效,确保公平。

1、普通招考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如下:(1)初试包括外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2)复试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外语水平考查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监督管理机制1.成立校、院两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校级博士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2.向社会和考生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学院应及时公布“申请-考核”的各个招生环节和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核专家组要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3.在选拔过程中,申请人如出现违纪、作弊、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之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如导师出现违规操作,视情节严重将取消其申请招生资格。6

六、监督管理机制1.成立校、院两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校级博士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2.向社会和考生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学院应及时公布“申请-考核”的各个招生环节和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核专家组要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3.选拔过程中,申请人如出现违纪、作弊、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之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如导师出现违规操作,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六、监督管理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8218/62338237,邮箱:jiwei302@.cn;研招办电话:62338380,邮箱:yzb@.cn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4月6日[点击下载]2017年北京林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生复试录取基本分数线及招生计划.pdf[点击下载]北京林业大学校医院体检表.doc

七、监督管理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8218/62338237,jiwei302@.cn研招办电话:62338214,邮箱yzb@.cn北京林业大学2014年4月16日[点击下载]2014博士生复试录取基本分数线下载.pdf

六、监督管理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8218/62338237,邮箱:jiwei302@.cn;研招办电话:62338380,邮箱:yzb@.cn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4月10日[点击下载]点击2015博士生复试录取基本分数线及招生计划.pdf下载.pdf

六、监督管理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8218/62338237,邮箱:jiwei302@.cn;研招办电话:62338214王老师,邮箱:yzb@.cn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4月7日[点击下载]2016年北京林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生复试录取基本分数线及招生计划.pdf[点击下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