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12日-7月21日本科专业;
第三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30日-8月7日艺术类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实行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在该批提前录取。
第三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8月13日-8月24日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经批准列入提前招生的高校、专业,分别安排到相应批次提前录取。
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27日-8月7日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13日-7月21日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9日-7月12日独立设置的29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9日-7月12日独立设置的29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12日-7月21日本科专业;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9日-7月21日“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9日-7月12日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