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位专职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1人;
六、选拔方式1、材料提交结束后,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质的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6年3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主页。2、依据“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化学学院初取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调档政审合格后,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二)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三)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团队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应用能力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的高级人才。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科技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四、选拔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生报考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者:1.相关学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2016年7月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报名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工作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按照同等学力资格申请。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要求参见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还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2.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外语语种限定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二外英语、二外日语、二外俄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和二外西班
五、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申请者需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2.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需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考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按顺序排列):(1)《报考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3)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应为相关学科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家;(4)反映申请人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
二、选拔组织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工作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实施。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流程及结果。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应用能力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的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