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28%,受助金额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学校总人数的3%。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生总人数的0.3%。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联系方式:电话:047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⑵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①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
4.国家助学贷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厅、财政厅、内蒙古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及各地政府共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联系方式:电话:0472-邮政编码:014040电子邮件:kdby19127@网址:www.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
2.单项奖学金:2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获奖人数比例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1.本科: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其中免费医学定向在提前A批录取)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4.我校在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凡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我校且体育测试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依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按成绩排名及计划数依次进行录取。招生专业: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702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发改规范字[2013]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