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
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4、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滨州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滨州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二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4.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三十条学生资助政策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4、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三十条学生资助政策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4、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4、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4、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九条学生资助政策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4、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