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将采用网络系统申报与纸质表格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网络申报、审核流程如下:学生在线申请,班级(学院)在线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在线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上报。
(一)国家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见附件2)。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按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版)》(见附件3)报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及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奖助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异议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四)国家助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报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异议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及结果等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2.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及整理顺序:《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手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1份(A4纸大小)。个人材料用回形针(不能使用订书钉)固定。
1.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
时间进度安排在确保工作质量、工作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进度要求进行评定及报送工作:1.9月27日前,学院完成此次奖助学金评定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同学知晓资助内容及申请程序。2.9月27日前,报送本学院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及班级评议小组名单(附件5)。3.各项奖助学金工作进度。(1)国家奖学金:9月29日前,完成学生申报、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1.学习年限参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2.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在参评学年度(2015-201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
3.受限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年获得奖励资助后,将奖励资助金用于购置高档用品、奢侈消费、请客送礼的,本学年符合助学金申请评定条件的,将降低资助标准;(2)按照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川助函〔2015〕37号文件精神,2016年“专升本”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及整理顺序:学生优秀事迹的简要介绍(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述),手写国家奖学金申请书一份(A4纸大小),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证书复印件(须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有效成绩明细1份。(9月29日前报送)
8.本通知相关事项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热情,坚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信念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吃透相关办法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成都文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0月28日前,报送学生申请材料;学校完成复核、审批工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待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公布后,召开表彰大会并及时发放奖学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待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公布后,召开表彰大会并及时发放奖学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待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公布后,召开表彰大会并及时发放奖学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1.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赣教助字〔201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2.制定评审细则。明确评审程序和申请的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审查程序。3.规范评审公示制度。校级公示应在
规范评审程序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将采用网络系统申报与纸质表格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网络申报、审核流程如下:学生在线申请,班级(学院)在线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在线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上报。(一)国家奖学金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国家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