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娴熟的演唱、演奏技巧和舞台实践技能,能在中小学校、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音乐机构、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主要课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合唱与指挥、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及欣赏、音乐教学法、艺术概论、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等。在校有舞台表演、艺术实践,教学见习、教学实习、田野采风、音乐学论文及评论写作等实践课程。
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较高音乐专业技能和全面文化素养,具备满足大众欣赏需求的演唱、演奏与伴奏能力;初、中级音乐表演的培训能力,合唱队与小乐队的编配训练与指挥能力、演艺策化与营销能力以及各类舞台剧目的编、导、演能力。能从事各类表演和文化管理的复合型、实用型音乐艺术工作者。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中外音乐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舞台艺术(舞台化妆及歌舞剧的排练)、中国传统音乐、地方文化音乐、音乐作品赏析、键盘和声与即兴伴奏、乐队常识与配器、制谱、音频制作与应用、MIDI音乐制作、电子音乐综合应用、演出制作管理等专业技能、理论课程和汇报展演、毕业实习与毕业晚会、顶岗实习等实践课程以及大量的社会实践活动。
考试形式与内容1.初试演奏一首自选曲目。2.复试(1)演奏两首曲目(曲目自选,两首曲目不超过5分钟)。(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考试大纲另见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大纲。3.考试要求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演奏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所有演奏曲目均须背谱。
3.考试要求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演唱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所有演唱曲目均须背谱。
考试目的与要求考生的钢琴(含手风琴,下同)演奏达到一般中等音乐学校钢琴专业毕业水平,经过较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一定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有一定的视唱和听音能力,具备专业学习钢琴的身体条件。
3.考试要求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演奏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所有演奏曲目均须背谱。
1.初试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
考试形式与内容1.初试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2.复试(1)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两首歌曲不超过5分钟)。(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考试大纲另见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大纲。3.考试要求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演唱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所有演唱曲目均须背谱。
考试目的与要求考生具有一般中等音乐学校声乐专业毕业水平,演唱方法合理,无明显唱法毛病,对音乐作品的技术表现、风格有一定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歌唱发展潜力;掌握五线谱视唱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
2018年东华理工大学各学院招生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声器乐、音乐表演声器乐专业)(师范类)
1.音乐与舞蹈学类(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专业)音乐学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娴熟的演唱、演奏技巧和舞台实践技能,能在中小学校、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音乐机构、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
1.音乐与舞蹈学类(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专业)音乐学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娴熟的演唱、演奏技巧和舞台实践技能,能在中小学校、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音乐机构、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