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录取程序(一)各学部(学院)可以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分数要求的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办法并在复试前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导师及学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须根据各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录取导师需在录取报告表上签署录取意见。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须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二)各学部(学院)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考生拟录取信息。审核通过后填写《2016年博士生录取情况表》和《201

九、本复试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三、复试具体内容(一)复试时间:全校复试时间范围为5月8日-5月18日。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通知考生。(二)复试内容:可以包括对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专业外语测试等部分,也可根据本单位不同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但必须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示。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则被视为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三)复试方式: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采取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多种方式,但必须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示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面监督我校2016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对各学部(学院)监督小组工作的指导,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研究生督导组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工作。(二)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监察处、研究生院和督导组等单位组成若干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单位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并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部(学院)

三、组织管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学院(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研究院)院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学院(研究院)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院系相关领导组成。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工作,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各学院(研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一、复试组织管理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各学科招生计划,明确复试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定拟录取名单。2.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3.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配秘书1人,秘书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配各学部(学院、部)招生名额、确定复试基本要求,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学部(学院、部)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监督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部长、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招生工作监督组组长可由各学部(学院、部)书记或副书记相应领导担任;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招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二、组织管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本单位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5名本学科导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参加复试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