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基本情况(一)招生名额、类别及期限1、2015-2016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共50名,含3名已在华学生(除汉语外的其他语言文学类专业不在申请范围内)。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2、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部分专业可提供英文授课,具体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
录取通知及入学时间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6月末通知申请者,入学时间为2015年9月。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6月末通知申请者,入学时间为2015年9月。
2、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工路2号(邮编:116024)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联系电话:+86-411-传真:+86-411-电子邮箱:dutsice@.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工路2号(邮编:116024)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联系电话:+86-411-传真:+86-411-电子邮箱:dutsice@dlut.
2、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具体标准如下:硕士研究生:1,700元人民币/月/人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民币/月/人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学校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在注册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因故离校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离校日下个月起停发。学校
(2)基本教材费:学校免费提供奖学金生学习必修课程所需教材;其他费用自理。
(二)申请人资格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2、申请人须为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年限须超过一学年);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人须为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年限须超过一学年);
③如选择英文授课,请在申请表上注明。没有填写网上申请的申请者,我校将不接收其申请。申请攻读博士课程者可同时填写《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要求用中文或英文填写,表格详见附件。所有申请者需同时进行我校的网上申请,申请网址为:http://iso..cn/我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参阅附件。没有填写网上申请的申请者,我校将不接收其申请。申请攻读博士课程者可同
2、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部分专业可提供英文授课,具体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