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复试、地点、时间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于四月下旬或五月上旬,地点在福州大学。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

(二)初试地点、时间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2.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进行。3.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

(二)初试地点、时间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2.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3.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三、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5、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

三、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三)复试、地点、时间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地点:福州大学。 时间:2016年5月10日之前。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

三、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6月份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6月份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二)初试地点、时间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2.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1日9:00-15:00进行。3.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