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等。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情况决定,另行通知考生。
(1)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086-591)22865239,传真:(0086-591)22865230电子邮件:faomail@.cn网址:http://oce..cn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校友楼对外合作与交流处207室(邮编:350116)
八、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具体见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九、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20000元/学年(人民币);博士研究生:25000元/学年(人民币)。学费按学制分学年收取。
六、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考核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二、报考类别及招生专业1、全日制研究生,暂不接受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2、福州大学当年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
七、入学 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入学 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未按期毕业并获得学位证书者不具有入学资格。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怀孕或疾病,无法正常学习的,经学校同意休学的,可保留录取资格一年。 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
七、入学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怀孕或疾病,无法正常学习的,经学校同意休学的,可保留录取资格一年。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入学 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怀孕或疾病,无法正常学习的,经学校同意休学的,可保留录取资格一年。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