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修完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一)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本办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与我校招生项目对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2022年报名考生的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三)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四)我校对录取的非广西现役专业运动员进行全日制教育培养,不按照广西学籍化运动员管理方式培养,请非广西现役专业运动员慎重报名。
(五)新生入学后,如招生专项不能满足开班条件,将根据我校开设专项班情况进行分流,所涉及学生根据个人申请调整至其他专项班。
(一)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我校对持有相应项目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相应项目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专业成绩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公布招生计划数,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
4.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 我校2022年仅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若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则按计划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二)计划调整原则
1.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游泳、技巧、射击项目未完成计划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排球、足球、水球项目未完成计划先在分项目内进行调整,调整后若还有剩余计划则调整至另一分项,不分男女按综合分由高至低进行录取;田径项目未完成计划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
2.武术套路项目未完成计划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调整后还有剩余计划则调整至武术散打项目;武术散打项目未完成计划调整至武术套路项目,不分男女按综合分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未完成计划数 | 各项目调入计划数 | ||||||
篮球 | 足球(非守门员) | 排球(非自由人) | 乒乓球 | 游泳 | 技巧 | ||
小于等于6 | 1 | 1 | 0 | 0 | 0 | 0 | 0 |
2 | 1 | 1 | 0 | 0 | 0 | 0 | |
3 | 1 | 1 | 1 | 0 | 0 | 0 | |
4 | 1 | 1 | 1 | 1 | 0 | 0 | |
5 | 1 | 1 | 1 | 1 | 1 | 0 | |
6 | 1 | 1 | 1 | 1 | 1 | 1 | |
大于6 | 7 | 2 | 1 | 1 | 1 | 1 | 1 |
8 | 2 | 2 | 1 | 1 | 1 | 1 | |
9 | 2 | 2 | 2 | 1 | 1 | 1 | |
10 | 2 | 2 | 2 | 2 | 1 | 1 | |
11 | 2 | 2 | 2 | 2 | 2 | 1 | |
12 | 2 | 2 | 2 | 2 | 2 | 2 | |
13 | 3 | 2 | 2 | 2 | 2 | 2 | |
14 | 3 | 3 | 2 | 2 | 2 | 2 | |
15 | 3 | 3 | 3 | 2 | 2 | 2 | |
16 | 3 | 3 | 3 | 3 | 2 | 2 | |
17 | 3 | 3 | 3 | 3 | 3 | 2 | |
18 | 3 | 3 | 3 | 3 | 3 | 3 | |
19 | 4 | 3 | 3 | 3 | 3 | 3 | |
… | … | … | … | … | … |
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标准为:300-1600元/生·年。序号专业类别专业名称计划人数学制预缴学费(元/年)对口中职专业对应技工专业1职教师资类学前教育804年6100教育
1、凡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优先享受公费待遇(三年);
5、未享受公费待遇的考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考生)实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教育部及财政部有关规定。
(一)相关待遇定向生享受桂教师范〔2014〕2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在校学期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定向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后,由协议县按协议安排就业,纳入当地公办教师统一管理。定向生须在协议县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中职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违约须按协议缴纳违约金。非定向生不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和
新生待遇(一)升入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二)通过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三)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
(一)招生须知学生在申请前应认真阅读相应辅修专业通知文件,同时应对即将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作比较充分的了解,确认自己已学基础能够满足招生辅修专业的学习要求,在此基础上,谨慎决定并有决心和毅力修读辅修专业。报名资格: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2014、2013级在籍学生,学有余力且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辅修专业修读。报名手续: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招生(一)招生须知学生在申请前应认真阅读相应辅修专业通知文件,同时应对即将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作比较充分的了解,确认自己已学基础能够满足招生辅修专业的学习要求,在此基础上,谨慎决定并有决心和毅力修读辅修专业。报名资格: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2014、2013级在籍学生,学有余力且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辅修专业修读。报名手续: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
注意事项各开办系3月10日前须将辅修专业学费交财务处,并将缴费学生名单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享受待遇学生修完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辅修专业证书。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