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1.招生对象:符合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六)招生范围面向山西、河北、山东、江西、江苏、陕西、甘肃、福建、贵州、黑龙江、河南、安徽、湖北、广东、广西15个省(自治区)招生。

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二)学校代号:10602(三)收费标准美术学、书法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动画、公共艺术等专业预收学费为:12000元/学年。注: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收,毕业时按

(一)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1)美术学院:李老师、杨老师;0773—(2)设计学院:彭老师、唐老师;0773—(3)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

(二)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兼传真);联系人:廖老师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bkzs..cn电子邮件:zsb@.cn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