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违纪处理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保证遵守本人所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1.我校考点考场安排将于12月20日公布,请考生登陆我校研招网(http://www.yz..cn/html/art497.htm)查询考点、考场等相关信息。

(一)考生必须树立遵守考试纪律的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1.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一、我校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一)只接受广西师范大学、贺州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16年后毕业且未就业的上述三所高校本科毕业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不接受区内其他高校和区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二)我考点不接受报考专业所考科目中含5XX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上六小时以下考试科目)的考生报考。(三)工作单位或户口在我区的其他非应届考生可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请考生注意,我校报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达到考点上限,我校考点将不再接受非应届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早网上报名、已网上报名的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生效),在国家考试中实施考试作弊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应诚信考试!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点)2017年11月3日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点)2017年11月3日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点)2017年11月3日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点)2017年11月3日

1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所有考生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卷完毕清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七、联系方式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2017年9月20日

四、考风考纪(一)考生必须树立遵守考试纪律的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二)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及“参考答案”,以免上当受骗;(三)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四)考生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的,高处罚将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且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四、考风考纪(一)考生必须树立遵守考试纪律的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二)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及“参考答案”,以免上当受骗;(三)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四)考生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的,高处罚将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且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五)考试务必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作弊已入刑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