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单考单招录取原则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取时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满足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取时

(四)如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中有一项缺考则不予录取。

7.录取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同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录取结果公布详见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

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详见学校网站(网址:www.)。

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详见学校网站(网址:www.)。

第十九条学院通过正常渠道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咨询和申诉,并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3、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以省考试院备案为准。

3、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以省考试院备案为准。

(六)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公布录取结果,5月10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