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分数与文化水平考试分数之和得出考生总分,进入录取阶段。
②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③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
④职业技能考试、文化水平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普通高中生文化考试可以免试)。
⑤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院的合作方组织的航空体检,方可录取。
⑥除航空服务专业外,在录取阶段,可以根据考生的意愿,录取到非填报的专业。

第三章报名与考试第七条文化课报名与考试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同时投给五所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提出拟录取意向,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2)同分考生处理: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分配专业。(3)缺考处理:缺考考生默认为自动放弃录取。

(二)单考单招录取原则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取时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满足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取时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则进行退档处理。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后一个专业志愿。当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按照北京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根据考试成绩,学院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学院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

4、我院单考单招考试时间:4月9日——10日(联考专业的考试时间请关注联考院校官方网站发布的时间)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1)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分数与文化水平考试分数之和得出考生总分,进入录取阶段。(2)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3)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4)职业技能考试、文化水平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普通高中生文化考试可以免试)。(5)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院的合作方组织的航空体检,方可录取。(6)除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①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分数与文化水平考试分数之和得出考生总分,进入录取阶段。②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③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④职业技能考试、文化水平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普通高中生文化考试可以免试)。⑤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院的合作方组织的航空体检,方可录取。⑥除航空服务专业外,在录取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