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按高考文化分择优录取;没有英语口语成绩者,不预录取。专业录取方式同第十条第(二)款。
(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德、智、体、美全面考核,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方式同第十条第(二)款。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河池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05。学校地址: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邮政编码:546300。咨询电话:0778-(平时兼传真)0778-(招生期间兼传真)电子邮箱:hcxyzb@监督举报电话:0778-河池学院网址:http://www..cn/河池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xbasp..cn/zsw/
第十二条普通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分数高的学生如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科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出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专业已录满的则作退档处理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
第十二条普通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以出档考生投档分数为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若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行录取第二志愿专业考生,若第二志愿专业生源仍不足,再行录取第三志愿专业考生,依此类推,直至该专业录满为止。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出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专业已录满的,则作退档处理。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河池学院属公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
第四章录取规则(一)投档规则:学校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规定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给予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分或降分照顾折合到总分投档。(二)出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以考生的文化高考成绩(含加分或照顾分)为主要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若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行录取非第一志愿专业考
第三条学校全称:河池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05。学校地址: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邮政编码:546300。咨询电话:0778-(兼传真)、0778-(兼传真)电子邮箱:hcxyzsb@监督举报电话:0778-河池学院网址:http://www..cn/河池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xbasp..cn/zsw/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2016年3月26日
第十三条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小学教育(定向)专业考生录取办法(一)英语(含师范类、应用英语方向)、商务英语专业仅录取参加英语语种考试并有英语口语成绩的考生,按高考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学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录取方式参照第十二条。(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
第十一条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一)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按高考文化分择优录取。(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德、智、体、美全面考核,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一)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按高考文化分择优录取;没有英语口语成绩者,不预录取。专业录取方式同第十条第(二)款。(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德、智、体、美全面考核,遵循考生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