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人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1.“211工程”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2.非“211工程”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近学科排名前50%以内(含50%)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全日制工程硕士各领域,可参照其对应工学门类下学术型专业对待。
(二)导师考核和材料报送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须认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1.网上报名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与从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封皮(附件1)装订成册;2.《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和考核表》(附件2,须经报考导师考核通过)。3.专家推荐信(附件3),由申请人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四、其他(一)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二)体检工作申请人的体检工作在学院组织的学科考核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体检须知》(见附件6)。(三)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博士生导师(含博士生副导师)的招生人数不可超过学校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实际审批的数量。(四)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相关导师应充分利用这种方式,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报考。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全日制工程硕士各领域,可参照其对应工学门类下学术型专业对待。
(三)申请人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11工程”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2.非“211工程”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近学科排名前50%以内(含50%)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全日制工程硕士各领域,可参照其对应工学门类下学术型专业对待。
(三)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博士生导师(含博士生副导师)的招生人数不可超过学校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实际审批的数量。
一、申请条件(一)符合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三)申请人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11工程”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2.非“211工程”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近学科排名前50%以内(含50%)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
1.申请材料审核学院成立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要公开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主要审核内容:(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资格审核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专家组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学术文章等;(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三)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