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黑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组长:荣盘祥成员:刘彦辉、王艳春
(四)复试工作的开展面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要求每位考生填写一份面试记录(附件2),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填写一份面试综合测试评分表(附件3),外语口语测试教师填写一份面试外语口试评分表(附件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专家复试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各复试专家组成员将面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招生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2.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的现场巡查和监督。
(三)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各学院在复试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各学院在复试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
(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各学院在复试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各学院在复试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