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3、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考试(一)文化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所有考生均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地点由各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考生于4月15-23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于4月23、24日参加文化考试,于5月16日12:00后登录该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考试时间: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3日语文数学4月24日政治英语

1、咨询电话:0551-(招生与就业处)0551-(体育科学学院)0551-(传真)(监督)

查分方法: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查分。

招生对象及要求1、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摔跤、柔道、举重、体操、橄榄球项目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其他项目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报考手球、足球等守门员的按一般运动员考核方案进行,不单独进行守门员专项考核);(3)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体育专业招生的相关要求;(4)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

咨询电话:0551-特此公告。附件: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运动训练招生考试体育专项查分申请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2016年5月5日

申请复查。考生对自己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下载附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运动训练招生考试查分申请》,并加盖所读院校学籍或招生部门公章,于2016年5月9日9:00-14:00传真至我校招就处,传真电话为0551-(自动传真)。查分限查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如我校复核成绩与考生网上公布成绩不符,我们将电话回复考生。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预计招生100人(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决定)。

说明(一)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三)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四)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

说明1.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3.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4.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

说明1、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3、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4、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