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方式
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复试考核工作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开展。
(二)复试内容
1. 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
2. 复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与综合素质。外语水平: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基础、专业外语水平和外语表达与沟通能力。学术能力: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社会活动、诚信以及专业契合度等方面。
3. 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外语水平占 25(X),学术能力占 55%(Y),综合素质占 20%(Z)。复试成绩=X+Y+Z,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学部、系)应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复试方案。
4. 复试内容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复试各环节要明确赋分标准,精心设计,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复试情况表由各学院(学部、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5. 如遇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情况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022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工作原则

2022年河海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工作原则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工作原则

2022年河海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下一阶段工作通知工作原则

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名单各学院根据学校初试合格基本要求,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进入复试人数比例由各学院确定,高不超过1:2。(二)复试时间复试定于5月24日进行(附表2)。各学院须提前将复试细则、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将复试细则和复试名单提前向社会公布。(三)复试考核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由专门人员做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一)组织形式1.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明确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小组导师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专家小组的,应兼顾

(二)工作职责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审查全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监督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2.研究生院负责学校招生文件及复试办法的起草,以及学科专业、导师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过程,审核所有专业、导师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名单。3.学院招生工作领

一、工作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2.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加强学科、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的作用和责任;3.进一步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工作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2.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加强学科、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的作用和责任;3.进一步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工作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2.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加强学科、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的作用和责任;3.进一步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