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业分流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学院将按照公示后结果进行专业排班,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机构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基本原则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培养模式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评审阶段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申报阶段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动员阶段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筹备阶段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公示及确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