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校学年学分制培养体系框架下,专业分流坚持以下原则:
1.社会需求的原则。依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和学生自身发展需求,鼓励学生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规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3.专业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资源现状和结构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4.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体现机会均等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审标准,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动员阶段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筹备阶段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工作流程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机构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培养模式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专业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资源现状和结构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社会需求的原则。依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和学生自身发展需求,鼓励学生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规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基本原则